你好!我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没有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定金本来是五万,只交了五千,合同上写的是三天付清,现在因为钱筹不够了不想买了,但业主和中介说要告我,要我赔偿他们违约金律师费加起来十几万,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2025-10-11 07:44首先,您应该明确您的立场。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支付定金的条款,并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了定金,那么您可以拒绝退还剩余款项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未构成违约,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聘请律师介入,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最后,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的证据,包括合同原件、付款凭证等,以便于将来可能需要时进行证明或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