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有A、B、C、D,四个人,合伙开了一家跆拳道馆。按照投资比例A40%股份,B30%股份,C20%股份,D10%股份。投资主要用来租场地,装修,购买学习用品及人员工资。后来发展较好,从总账投资又开了一个分馆1,一个分馆2。所有支出均从总账出。 三年来共分红两次。现在C准备撤资不做了,请问C该得的有哪些?
19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C在分馆1和分馆2的投资比例分别为10%和20%,因此他应该获得相应的分红。然而,具体的分红数额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总账的收入情况。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总账的总收入是多少。这包括了场地租金、装修费用、学习用品购买以及人员工资等所有支出。 分红的比例。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其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因此,C的分红数额应为其投资额(即总账投资)乘以他的持股比例,然后除以总账的总收入。 股东会决议。如果股东会对分红进行特别规定,则C还可能根据股东会的决定来确定他的分红数额。 综上所述,C应该有权分享总账的分红,并且可以根据上述计算方法来确定自己的具体分红数额。但请注意,以上分析基于一般的假设和规则,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