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跟一家公司签了三年的协议,公司不允许拍协议,也不许把协议带回家看看,也并没有一式两份,到后来我朋友做了一个月说不做了,然后说是公司压了她5000块没给她,当时说9月份给,但是最近说不给了,还说如果继续追究这5000就跟我朋友打官司,反正她是提前走的,就让我朋友赔他违约金。想问一下如果打官司的话,哪一方胜算比较大
16天前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您需要了解以下几个关键点。 依据《民法典》第763条,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应各持一份协议副本,且公司不得要求员工带走原件或复印。若公司以此为由要求员工赔偿违约金,可能缺乏法律支持。 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交易原则,尊重对方权利。如果公司确实存在违约行为(如未及时支付工资等),员工有权依法主张相应的赔偿。 建议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争议。通过友好沟通,寻求达成一致的方法,避免诉诸法律途径。 若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分析案件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提起诉讼。 请注意,在任何法律纠纷过程中,务必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您遇到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获得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