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问一下,我们老板,在给我们发工资的前提下,之前承诺我们每个月全勤奖是50元,在我们所有老师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的给我们直接降的了10元没月,没有合同,是口头承诺,但是员工们都知道,是每个月50元,请问老板负不负责
2024-07-29 16:55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应当遵守劳动法的规定。在本案中,如果公司已经明确告知并同意每月支付全勤奖为50元,并且没有书面协议,那么该约定即为合法有效的。 然而,如果公司在未通知您的情况下突然降低全勤奖至40元,这可能被视为违约行为,因为这种变动未经您的同意,而且可能会对您的工作积极性和福利产生不利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公司提出要求恢复原定标准或获得赔偿。 请注意,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资条、邮件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证明使用。同时,也可以寻求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