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性裁员。干了11年。经济补偿金问题。
2025-04-04 11:26经济性裁员是指企业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者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间,依法裁减人员的行为。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一条规定,经济性裁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用人单位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经济性裁员需要在法定的裁员前提下进行(即必须达到一定比例),且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裁员比例不得高于被裁减人员总数的20%。 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但需要注意的是,该标准是最低的经济补偿金数额,具体数额可能还会受到地区差异和不同行业标准的影响。 因此,在面临经济性裁员时,建议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了解具体的裁员原因和补偿方案,必要时可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