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东台某手机专营店买了一部华为nova手机,当时这部手机有个活动就是只要在10月25日到11月15期间买就可以免费领取碎屏保。我是11月13日买的,但是销售人员没有告诉我这个信息,导致我没有在活动期间领取。买好10天,手机屏碎了,我意外发现有这个信息,找销售人员,她回我不知道,让我自费,但是我想身为一个手机销售人员如果连自己销售手机的活动都不知道,而造成消费者的损失,那这个责任该谁负责,我又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2024-07-09 23:29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 **收集证据**:首先,确保您有购买手机的凭证和任何可能的书面或电子证据,证明手机购买日期以及碎屏保活动的存在。 2. **沟通协商**:尝试与手机专营店的销售人员或管理层进行沟通,说明您的情况,并要求他们承认疏忽并提供相应的补偿或服务。 3. **了解消费者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获得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如果销售人员未能告知您关于碎屏保活动的信息,这可能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 4. **投诉**: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局投诉,提供您收集的证据,寻求他们的帮助。 5. **法律途径**:如果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6. **媒体曝光**:在一些情况下,通过媒体曝光问题,可以增加解决问题的压力。 请注意,维权过程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耐心,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每个消费者的权利。在进行任何行动之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