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公司因效益不好,鼓励我们出去自谋职业,并承诺缴纳公司所负担的保险金,并给予每人每月400元的补助,并要求在外自谋职业的员工当公司有事的时候要回来。我于2016年5月在新单位找到份工作。2016年11月,前公司要求我去新疆出差一个月。因我在新公司没有请下假来,所以回绝了前公司的指令。现在我准备在前公司离职,前公司因我没有服从去年指令的原因,要求我自己缴纳2016年下半年公司所缴纳保险的金额。另外,前公司扔欠我14年所交的经营风险保证金以及2014年一部分前公司所制定合同所约定的奖金。
2024-08-13 16:51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您的公司未能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申请仲裁。此外,如果您认为前公司在未得到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扣押您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您也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维权。建议您与前公司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建议您在签订任何合同之前详细了解相关条款并仔细阅读,确保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