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上班期间由于提了提不起的东西,然后在楼梯间踩滑了,导致手部手腕轻微骨折,需要打石膏,这算工伤吗
2026-03-01 10:38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您所描述的情况属于工伤。根据该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二)故意犯罪的……”所以,您的情况不满足“突发疾病”的条件,但可以视为工伤。请尽快向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治疗和申报工伤待遇。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建议及时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