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一家手机店去办了业务,每个月交费最少一百必须让交两年,不划算。所以两个月不用那个手机卡了,现在打电话说如果不补话费,以后影响我的个人信誉,贷款等等办不了,我会被加入黑名单。《问题我办理时不知道要交两年这么长时间而且必须交话费那么多,办好了才告诉我 除手机减了九百多还有剩余的手机钱另外还收我一百多块钱》那时候的广告是 只要带上身份证可以免费领取1000元的oppo或vivo大屏智能手机一部或全场手机立减1000元,
14天前尊敬的用户,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到了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和诚信原则。根据法律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消费者有权利了解并决定是否接受相关条款,如果存在欺诈行为或者显失公平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要求撤销合同或者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您的情况下,手机店未告知您需要缴纳两年的费用,并且在您不再使用该服务后继续收取费用,这明显违反了合同法中关于“真实意思表示”的规定。此外,手机店还威胁将影响您的个人信用记录,这属于违约行为的一种,因为这种做法可能导致您在未来面临更高的贷款利率等不利后果。 建议您保留好与手机店的全部沟通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录音、短信截屏等,以便日后维权。您可以先尝试与手机店进行协商,看是否有可能达成解决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