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结婚七年了在2013年离婚但是没有几天又回去带孩子到2015年又复婚,之前离婚的那一次我个人买的房子是我的男方的任何财产我都没有要,去年男方和他妈又买了一套房子,写的是他的名字,婚前男方还有一套房子,现在一共三套房子,2016年的时候我把自己的房子装修了花了20多万,他出了五万现金,另外他和他妈买了三四万的家具,其余的钱是我给我妈妈和我妹妹借的,但是现在我要离婚,他的住房公积金里面有10万,还有一点存款,我欠款8万元,他还要叫我还他10万,才和我离婚,婚后还买了车子,但是一直是他一个人用,婚后他也从来没有交过一分钱给我,请问律师现在我可以怎样分割财产,我真的需要补给他钱吗
2025-04-16 01:35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比较复杂。首先,关于财产分割,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产评估师或财务顾问,以确定哪一方拥有哪些财产,并且如何公平分配这些资产。 其次,关于住房公积金中的10万元和存款,如果这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那么应该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进行分割。然而,如果您有证据证明这笔款项是用于家庭生活的必需品(如孩子的教育费用),则可能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这部分款项。 至于车辆,如果这辆车是双方共同购买并登记为双方名下的,则应当按比例分割;如果不是共同购买,则应考虑谁对车辆的贡献更大。 最后,关于欠款问题,您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追讨债务。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一名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并寻求最有利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