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故意杀人未遂,把被害人打伤,刺中腹部,额头都有伤痕,脖子也被刺伤,身上多处受伤,后来他又出手打伤了鼻梁,骨折,现在医院救治,前提是,监控都记录下了他行凶前已随身带刀,从口袋里掏出来塞到了腰后,带受害人来了之后,行凶,后家人把凶器藏到了家里,被找到了物证,行凶时也有人证在场,请问这个可以以故意杀人罪立案麽?鉴定伤情会怎么鉴定?如果以故意杀人立案,又会怎么判呢?
2024-10-03 15:02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确实存在严重的伤害行为。首先,需要确认的是,是否符合刑法关于“故意杀人”的构成要件。这包括主观上的故意和客观上实施的犯罪行为。 对于故意杀人未遂的案件,通常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证据。监控视频、目击者的证言等,这些都可以作为定案的重要依据。 行为性质。行为人的动机和目的是否明确,是否有预谋或策划的行为。 伤害程度。被害人的伤势如何,以及是否达到重伤或者死亡的标准。 起因与结果的关系。行为人实施的暴力行为与其意图之间的联系,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对于伤情鉴定,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损害范围和程度; -损害原因(如切割、挤压、打击等); -是否涉及其他损伤; -是否需要进一步治疗。 至于刑事立案,需要根据上述情况判断是否成立故意杀人罪。如果是,那么接下来可能需要进行更详细的审查,确定是否满足起诉条件,并且收集足够的证据支持指控。 最后,具体的量刑将会取决于具体的情节和法律规定。如果您有更多详细的问题,欢迎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