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搬部门不去强行辞退员工合法吗
2024-10-03 15:5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因此,如果富士康公司确实存在上述情况,且符合法律规定,有权依法进行裁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员工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寻求救济。 与公司管理层或人力资源部门沟通,表达不满和要求;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求调查处理; 将公司告上法庭,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尽可能采取合法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