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户口,3月底在津南区咸水沽通过中介买房,定金已近交付,中介告知我4月10日打买卖协议,4月1日天津发布限购政策,但是中介依然让我4月10日签买卖协议,目前已经和卖方签完买卖协议,但是银行不放贷款,据说银行方面需要房管局出相关证明,才能放贷,按照中介的意思,房管局和银行方面正在交涉,因此我估计此房子属于限购房,可能买不了了,也不想买了,但是中介和卖主说中介费和定都不给退还,我想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像我这种情况,中介费和定金能否讨回?
2024-10-03 14:00您的情况确实涉及到房地产交易的纠纷。首先,您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了解限购政策的具体规定。 联系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或相关部门确认房屋是否符合限购条件。 检查合同条款是否有违约责任,并且考虑采取诉讼手段以保护自己。 如果您已经签署了买卖协议并准备将该房屋出售,请确保所有手续都已经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转移登记、税费缴纳等。此外,建议您与中介沟通,要求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于银行放贷。如果中介无法提供所需材料,您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介退还中介费和定金。 请注意,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挑战和困难,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决策,以免影响案件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