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的售房协议,但是并未收到房款,后又补充了一个未收到房款的协议,现在对方拿着当时的协议来要钱,这个还有没有法律效力了。
2024-10-03 15:10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关于售房协议的问题,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未收到房款。如果双方在签订购房协议时确实未能如约收到房款,这通常会导致合同终止。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后来签订了新的协议,也可能是无效或不具法律约束力的。 新补充协议。如果后来一方提出了一份新的补充协议,并且这份补充协议是基于原协议的基础上作出的,那么它可能对原协议有影响。然而,是否有效取决于该补充协议的内容是否与原协议相冲突或者是否增加了新的义务和权利。 诉讼请求。如果您认为对方要求支付违约金或其他赔偿的理由不充分,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具体而言,您可以通过提交一份完整的案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协议、补充协议及相关证据),并委托一位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请注意,上述分析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具体的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请务必寻求合法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