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租戶以拆遷徵收為由,提出提前解除合同,退還押金,我不同意,因為周邊商住樓房還在正常營業,拆遷尚未成熟,我也沒有與拆遷辦達成協議。現租戶既不交租又搬走,我上門趕走他,合理嗎?
10天前您提出的租赁合同纠纷属于房屋租赁关系的争议,涉及到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履行情况。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出租人有权依据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并要求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承租人违反了合同规定的行为,如逾期未支付租金或擅自改变租赁用途等,出租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首先与租户沟通协商解决,明确告知其违约行为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租赁合同有效,并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同时,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您可以保留与租户协商过程中的所有书面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短信、通话记录、电子邮件等,以便后续诉讼时提供支持。此外,建议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此事,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