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上海七浦路批发市场一家私人服装店做营业员,没有劳动合同的。2016年12月1号在店里化妆时被同事碰伤左眼,经医生检查左眼受伤,眼底出血导致左眼看不见东西,一直药物治疗不见好转。在2017年2月份,3月份,9月份,左眼做分别了三次手术。手术费,门诊费共花费6万左右。咨询律师赔偿费用应该找同事赔偿,还是找店老板赔偿,还是老板和碰伤我的同事共同赔偿?还有误工费怎么算?
2025-02-09 00:2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赔偿责任 -医疗费用。由于您已经进行了多次手术,并且费用较高,这可能是您要求赔偿的主要部分之一。 -误工费。如果您的工作对经济收入有重大影响,那么计算误工费可能会涉及到具体的损失金额。 与同事的责任 -如果您的同事是直接造成伤害的人,他们可能需要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但是,如果他们的行为是在履行职责范围内,比如因为疏忽或过失而导致的事故,则可能不完全承担责任。 法律途径 -您可以先尝试与同事私下协商赔偿事宜,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如果无法解决,您可以寻求调解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在进行任何索赔之前,请确保了解当地的法律规定以及适用的程序。不同地区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 请记得,在涉及个人权益时,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和个性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