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咨询当事人我妈,我妈在一家超市上班,9月9号下午12点上班的时候因不满导购组长的工作安排,与导购小组长发生了肢体碰撞,结果当时导购小组长边上刚好有一位亲戚在现场,结果发生成了二打一,当时没有报警,案发地有监控,我该如何维权,打架双方我该怎么办处理,事发地超市有责任吗,怎么维权
16天前您好!针对您所述的案例,首先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和指导。因为涉及到法律纠纷,可能需要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材料。 关于您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意味着如果发生暴力冲突并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或损失,那么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 至于超市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您所遇到的情况,建议您及时收集证据,并寻求法律帮助。希望上述信息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