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几年前我和朋友一起承包了一个工地的外架搭设,劳务合同是我朋友签的,但是从钢管站租的钢管是我两人签的,工程中途停工,当时欠钢管租金24万左右,核算后我和朋友都签了字,最后我们所干的工程款通过起诉要了回来,由于劳务合同是朋友签的,所以钱全部打到了我朋友的卡上,大约37万左右,这钱他说要付钢管租金,也没有给我,现在过去了大约三年多,对方打我电话说租金没付,这几年时间对方从没告知过我或找我要过,如果对方起诉的话我有责任吗?
2025-10-18 05:23您和朋友共同承包的工地外架搭设过程中,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复杂。首先,您和您的朋友共同签署了关于租赁钢管的合同,并且最终结算了相关的工程款。在此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追讨这部分款项。 然而,在本案中,您提到对方要求支付未付的钢管租金。在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取决于几个因素。 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拖欠钢管租金的事实。如果您在协商时没有被明确告知对方存在拖欠租金的情况,那么您可能不会对这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是否有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自己的部分付款义务。如果您确实已经按照约定支付了部分钢管租金,即使对方未能按时支付剩余款项,您也可能不需对此负连带责任。 对方是否有合理的理由逾期支付租金。如果对方提供了合理的原因(如资金紧张等),并且这些原因合法且不可抗力,则您可能不需要对此负责。 综上所述,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支付记录以及任何可能证明您已按期支付租金的证据。同时,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此事,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