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已停产,原业务员作证的法律效力?
回答数:94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等材料,在未经法院认可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不应作为证据使用。 因此,如果您的公司已经停产,您提供的原业务员的证词可能无法被法院采纳作为证据。建议您向有关机构或部门进行调查和取证,以获取合法有效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7367 人今日律师解答 47955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