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在韶关,男方广西博白县文地镇,原因是婚姻破裂,精神家暴,男方不愿意离婚,我执意提起诉讼离婚,有男方的身份证信息但是没有结婚证,之前是在男方政府登记结婚的。孩子10岁,跟谁我征求孩子意见。
2024-06-24 20:22根据您的描述,您希望提起离婚诉讼,并且有男方的身份证信息,但缺少结婚证。首先,结婚证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重要证据之一,如果没有结婚证,您可能需要先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或者获取婚姻登记证明。其次,精神家暴是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等,以支持您的诉讼请求。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通常会根据孩子的意愿、双方父母的抚养条件以及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判定。您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见,并在诉讼中表达孩子的想法。同时,您也需要准备证明您有能力并愿意为孩子提供良好生活环境的证据。 在提起离婚诉讼前,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指导和帮助。律师可以帮助您准备诉讼材料,指导您如何收集证据,以及在法庭上如何有效表达您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