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在当区域去年签了一个定金合同购买房产,当时房地产的广告是打低首付,现在又说低首付不了属于违约吗?然后房地产一方说一下子说我办得代款,一下又说不给我代,我说押金他们又说我违约,不给退,怎么样都得按照房地产的做,合当时我签合同时说法不一样!这样我不想购买这房可以退押金回来吗 ?
13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面临两个主要问题。一是关于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问题;二是关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解决方式。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条的规定,合同应当具备以下要素。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标的明确、内容合法和形式要件等。因此,如果合同中存在不合理的格式条款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条款,那么该合同将无效或部分无效。 其次,在您的案例中,房地产方多次变更承诺和解释,导致合同内容发生变化且未达成一致意见,这种情况通常被视为违约行为。此外,如果您认为合同条款不合理,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并要求对方退还押金。然而,具体操作需要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建议您尽快与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协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