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服装小型加工厂,聘请了两个工人口头协议做长期,工资是上月做下月结,但他们突然说不做了,来讨要工资毁坏我的名誉还打人,但我没有留下证据,现在到发工资的时间了,我想让他们道歉以后给工资,算拖欠吗,?还有我怎么样才能维护我的自身名誉和身心伤害。谢谢!
2024-09-27 18:21您好,关于您的情况,首先建议您收集并保存好与雇佣关系相关的书面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支付记录、口头协议等。其次,如果双方存在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以寻求和平的解决方案。如果协商失败,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如果您已经采取了行动,并且希望获得赔偿,请联系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或者法院,以便了解具体的程序和要求。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此外,在处理此类事件时,重要的是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反应,以免进一步恶化局势。希望您能尽快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