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帮朋友抵押过我的房产借过10万块钱,现在房子还没有解压的情况下,那个朋友又想找借款人借10万元钱作为周转,那个借款人说要只让我在他俩的借条上重新签字,但不需要再抵押,请问他可以私自拿着借条去房管局更改当时我房子的抵押数额吗?
6天前不可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借款人在未经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借款合同中的条款(包括增加或减少债务人应承担的责任),属于违法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借款人想要更改借款金额,必须得到您的同意,并且在新的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原借款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 此外,即使您已经同意了借款人的要求,也不能仅仅通过签名来更改借款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因为借款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书面协议,其效力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合同的形式、签订的时间、借款用途等。因此,建议您与借款人协商解决此事,以确保双方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