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租的房子,去年2016.3.20号开始租,开始他说买也行租也行,后来房子涨钱他就说不卖了,我们在别处买的,先给了他七千多,当第一年的租金,当时签了合同三年的,不到一年的时候他就不让用小房,后来跟够一年给他转钱他说不租了,可以再住两三个月,现在刚够一个月说让我们搬,我们老房子装修也没地方去,当时我们打算买的治了不少东西,空调热水器油烟机什么的,当时合同上写着违约方付10000元,请问律师他是不是违约
2024-09-22 00:23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房东在租赁期间提出不再出租房屋,并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房东违反了合同中的“解除合同”的条款。 其次,关于押金问题,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因房东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房东应退还全部押金。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房东应该将押金全额退还给您。 最后,如果您因为装修或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及时搬家,房东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例如支付额外的搬家费用或者赔偿您的损失。 综上所述,房东的行为构成了违约行为,您有权要求其退还剩余押金,并补偿您因提前终止合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建议您尽快与房东协商解决此事,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后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