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给一家国营企业公司办的市场租用了一个门市,之后又向旁边的别人转让了三个门市,都是连起的,46.47.48.49,因年前我儿子,儿媳在本市场旁边的另一个市场租了一个门市,结果我这方市场方就有意见,一直纠纷不息。今天(2017年4月19日)上午由市场方领导及保安人员送来一张合同终止通知书,要我在合同期满(4月30日)办理离场手续。这份合同是2016年4月30日就到期了,市场方一直都沒续鉴(整个市场的经营户都一样)。其中48号门市是3月30日交费,就因为我儿子的那件事,我去了三次交费他们都不收,至今他们要强制收回门市。我想请问我应该怎样维权。谢谢!
2024-09-21 23:15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的权益可能包括以下方面。 合同权利。您与对方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该合同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未履行合同义务。您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这是违约行为。 为维护自身权益,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确认合同权利。首先,确认您是否享有该门市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并了解合同中关于租金支付和租赁期限的规定。 调解协商。尝试通过沟通解决争议,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 法律途径。如调解不成,您可以考虑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请注意,在进行任何行动前,请确保您有充分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并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同时,建议及时联系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