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湖州市长兴县农村.我们一家7个人.4代人现在住一个90平米的房间加一个厨房不超过120平方2层楼家里有一块地想在建一套房子.批下来了但是只有90平方还让我们拆厨房才可以在造。这样合理吗?厨房和大门是一起的拆了厨房大门也没有了.不拆厨房合法吗
1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关于您家在湖州市长兴县农村的一套房屋建设问题,以下是我的观点。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家庭成员共同使用而取得的,而不是单独拥有。因此,在您家中的四代人口中,每个人都享有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 其次,根据您的描述,您计划在现有房屋的基础上进行扩建,但仅提供9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并且要求拆除厨房以获得更大的空间。这种做法可能违反了相关规定,因为按照法律规定,房屋扩建应当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即每个家庭只能拥有一处住宅用地。 再次,根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城市、镇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等建设工程,不得妨碍防洪安全、文物安全以及城镇规划。因此,如果您的房屋扩建后会阻碍防洪安全或影响周边环境,相关部门可能会要求您重新调整设计方案。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建议向当地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投诉,或者通过诉讼等方式寻求解决。同时,也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