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时脚被烫伤 ,当时说不算工伤然后没去医院,过了一个多星期没好才去医院,然后报工伤! 首诊病历写的是一个星期前被烫伤,住院部写的是一个星期后被烫伤 ,这样还可以报工伤吗?
6天前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视同为工伤。但是,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受到事故伤害,并且在48小时以内被诊断为工伤的,一般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工伤。 您提到的情况中,如果您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受到事故伤害,并且在48小时内被诊断为工伤的,那么您的情况可能符合“工伤”的定义。不过,在具体操作上,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来判断是否属于工伤范围。 建议您详细查阅当地的相关规定和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以便确定是否可以申请工伤待遇。同时,如果存在争议,也可以寻求法律帮助,由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