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四天前我订了15间铺子,押金5000元,有押金条,没签合同,现在我只想租3间,房东不同意,还扣3000押金,他这样做违法吗?
回答数:549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因此,您有权要求继续租赁3间铺子,并且不需要支付剩余押金。建议您直接与房东协商解决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向消费者协会或当地司法机关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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