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抚顺兴隆大家庭10月24日(签订劳动合同)新入职员工王明珠的老公,我老婆在兴隆工作四个月,刚刚发现自己怀孕(2月17日),企业领导竟然不让继续工作,强制员工请事假,说不能继续工作,在休假期间(说是从现在到生完宝宝后六个月)不给员工缴纳任何保险及其工资,并且要求员工自己缴纳,大概每月要交1600元左右,并且告诉员工不享受生育险,我咨询当地社保局连续缴纳10个月生育险,就可以报销.希望领导给我个完美的解释,抚顺兴隆大家庭这样做对吗??????如果不能及时答复我会通过法律及媒体咨询,或通过第一时间报道。
2017-02-20 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