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大概20年前,我家在镇上有两个门面,其中一个门面买给了陈某,那时乡镇的房屋没有房产证,只有国土局的房屋证明。既然房子的一部分卖给了陈某,就需要去国土局办理面积过户划分(也就是把陈某买的面积划分给他)当时卖房的时候说好了办理划分面积的手续费由陈某出。不知道什么原因陈某也不去办理手续,一拖再拖,20年过去了还没划分出来,我们家的房屋证明在陈某那里放了20年也不还给我们家?多次要求归还借口推脱不还,请问我可以告他非法占有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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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无约定建议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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