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实体手机店抽奖抽到一台手机,当时店员是说免费的,然后就用身份证号码跟手机号办理了,还签了合同,后来才明白是三码合一的合约机,要预存2499元的话费才可以,我当时就说不要了,可店员说签的合同就必须得要,不然要赔违约金,当时我明白过来之后我就找借口说身上没有那么多钱,明天再来拿,请问这样我可以不要吗?
2025-01-27 06:21您好!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您签订合同时,已经对您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详细说明,并且在合同中明确了退款的相关条款。如果您认为合同中的退款条件不合理或者不合法,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与商家协商。直接联系手机店的工作人员,表达您的不满并要求退还剩余款项。可以尝试提出退换货的理由,如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购买时的描述。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他们有权介入调解并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寻求法律帮助。最后,如果情况较为复杂,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更多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可能适用的具体法律程序。他们会为您提供更具体的解决方案和指导。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