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暑假工,四月十号来这里上班,签合同时说工资是下个月的二十号发,来这里总共发了两次,上个月是27号工资到账,这个月是26号工资到账,提前有两个人走了,都是当天说可以,我法律意识比较薄弱,又是刚出社会,什么都不懂,今天说不想干了,不要这月工资,原以为会让我走,没想到老板说会请律师,追究我法律责任,请问我会赔偿违约金么
2021-06-29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