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用人单位辞退我,但是是上个星期才通知的我,而且他们在通知我之前就已经招聘到了顶替我的员工,未做到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我,明天是交接的最后一天,我在这个公司工作差几天就满一年了,它们说会赔给我额外一个月的工资,我想咨询的是除了我6月全勤的工资加上她们答应赔偿的一个月工资之外,是否还应当赔偿给我代通知金?
2024-11-14 06:30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满后被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或者未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那么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支付代通知金。 代通知金是指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违法解雇而得到的补偿金额。在你的案例中,如果你的工作已经满一年,并且你是在上个星期才被告知要离职的,那么你可以获得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作为补偿。代通知金的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和你工作的年限来确定。 此外,即使你们在合同中约定有额外的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你也仍然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你应该与公司进行协商,明确你的权益并要求合理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