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转让,给了钱,签了合同,又来2个人,说是以前合伙人,不让开工,找我要钱。1.5万元,
2024-08-24 02:43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原来的合伙人可能已经离开或退出了该企业,并且新加入的人员与您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 由于原合伙人的退出,新加入的人员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以补偿损失,这部分费用可以视为转让费的一部分。 新加入的人员在加入后发现原有合伙人并未完全履行义务,因此要求您支付剩余款项作为赔偿。 建议您尽快联系新加入的人员了解具体情况,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以便解决纠纷。如果涉及金额较大,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