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日签订商铺合同期间,2017年一月一日,租房花了8万,约定3年,房屋装修花了5-6万,房东违约,赔偿问题
2024-08-24 03:25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和用途使用租赁物,并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结构。如果出租人违反上述规定,导致租赁物受到损坏或者无法正常使用,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已经支付了租金和房屋装修费用,因此如果您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需要进行维修,则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相应的损失。但是,如果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能对房屋进行维修,则您可以考虑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人退还已支付的租金和剩余租金。 此外,如果您发现出租人的行为可能构成违法,则也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同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证据,以便于后续的维权工作。最后,希望双方能够友好协商解决纠纷,避免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