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在溜冰场里面溜冰,不小心把别人绊倒了,他背对我的,我从他身后过去碰到他的鞋子,没站稳,就摔了,他手腕粉碎性骨折。这种情况是我一个人的责任吗?溜冰场能不能承担部分责任?如果是我全责,在赔偿方面要注意什么?我还是个学生,才来万州不久,父母又不再身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拜托了。看到了请短信回复一下。谢谢啦。
2025-04-25 05:43首先,您所描述的情况是一个意外事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没有过错,那么您可能不承担责任或者可以减轻责任。此外,滑冰场也需要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其未尽到足够的安全措施导致事故的发生,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 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公安机关或法院,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以便了解具体的责任分配情况。同时,您可以考虑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要求保险公司的理赔工作,以获得经济上的支持。 至于赔偿方面,由于您是未成年人且刚刚来到万州,可能存在一些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寻求家庭、学校或其他社会资源的帮助和支持。例如,您可以向学校的老师、同学求助,也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比如申请调解、提起诉讼等。 最后,希望您能够尽快得到妥善的处理,恢复健康,同时也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祝您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