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排水工作,于8月1日干活时被他车碰伤,交通事故断定对方全责,医院检查左手臂不完全骨折,经过养伤45天后上班,医疗费我垫付800多,现在找不到车主,如果起诉他,我应该让他赔偿误工费多少?(我上班工资3千多)营养费多少?还有精神损失费多少?我没有住院护理费就没了吧?我应该得到那些补偿呢?谢谢
2025-02-19 11:05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关键在于准确理解责任划分和法律规定。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手臂是由于车祸受伤的,并且已经通过医生确认为左臂不完全骨折。在此情况下,您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关于医疗费用,通常会包括治疗费用、手术费用以及后续康复期间的必要支出等。对于误工费的计算,您需要提供相关的收入证明和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以证明因受伤而无法工作的损失。此外,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可能还需要考虑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至于营养费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是否因为事故导致身体不适或疼痛加剧等情况,但通常不会单独作为一项费用来计算。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伤害并因此产生了额外的经济负担,建议与医疗机构沟通,了解是否可以适当报销这部分费用。 至于精神损失费,这是较为特殊的情况,通常只会在非常严重的情况下才会考虑给予赔偿。因此,在没有证据表明该事件对您造成了重大心理影响的情况下,通常不太可能获得此方面的赔偿。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金额应由专业的律师进行评估和计算。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最合适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