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幼儿园在学期末在没有明确通知下个学期的学费是多少时让家长交下个学期的预交费500元,交完后一个月突然涨学费500,预交费还只能退80元,请问这个合理吗
2024-12-08 13: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在这个案例中,幼儿园未与家长明确告知下一个学期的学费标准,就要求家长支付预交费用,并且在预交费用的基础上上调了学费,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因此,建议家长可以向教育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该幼儿园的行为,要求其退还剩余的预交费用并给予合理的解释。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