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把公司的金税盘,开票资料等全部都拿走了,因为公司之前是2人合伙的,后来2人有矛盾了,出纳是合伙人的朋友,现在合伙人重新开了公司,以前的出纳也就在那里上班了。现在问他们拿就是不给应该怎么办?
2025-01-31 21:36您好!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您的前合伙人要求您归还金税盘、开票资料等财物,您可以拒绝,并保留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权利。 其次,建议您与新成立的公司进行沟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您认为自己在合作期间做出了贡献,可以向新公司提出合理的补偿请求。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处理此事,以确保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建议您在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时,仔细阅读条款并了解其含义,必要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