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1年半,现怀孕7个月,因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现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当初彩礼15万。男女双方共同生活时候,男方没有给过女方生活费,家里水电开支是男方的。到买菜做饭都是女方。当初结婚时,因家乡习俗,有7万4千元的茶水钱在女方手上,女方只上了半年班,这个钱因为各项开支用掉了,但男方现在耍赖不承认女方用掉了。女方觉得现在婚姻破碎对小孩将来发展不好,想把小孩引产掉,男方现在拒绝,并告知女方,你不达到我要15的要求,我不同意引产孩子。女方现在海怎么办呢
2025-05-19 14:34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尊重和支持,对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应该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处理。如果男方认为彩礼需要返还,那么他需要证明这些彩礼的实际价值以及他的实际付出。如果彩礼的价值已经超过了其实际价值,那么男方可以要求返还一部分。但是,在这种情况下,男方也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至于男方关于女方使用了茶水钱的情况,这可能涉及到家庭内部的纠纷,建议双方通过协商解决或者寻求调解机构的帮助。同时,考虑到孩子的成长和发展,女方可以选择保留孩子的抚养权,同时与男方达成协议,明确各自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最后,如果女方决定引产,她需要考虑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孩子未来的发展,同时也要考虑社会舆论的影响。最终的决定应该由女方自己做出,而男方也应该尊重她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