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至今跟老板到上海市金山区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干木工维修工作,16年5月20号上班之后外出买工具在医院门口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大队认定同等责任,因解决交通事故需要才和我签了劳动合同,当年也不和我结帐,17年1月份我就去上班了,到18年2月13号才和我结好工资,也没给我医药费,然后叫我把腿养好再去上班也不提养好这段时间工资问题,然后我找人和他协调,他叫我该走什么程序走什么程序,这6年也没帮我买社保,而且过了工伤认定期限,我该怎么维权?
21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工伤赔偿问题。如果您认为自己在工作中受伤并因此遭受了经济损失(如医疗费用),您可以考虑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工伤赔偿的时效通常为一年,过期后将无法获得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如果您的劳动合同存在争议或未得到妥善处理,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等方式来解决问题。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社会保险问题。由于公司未给您缴纳社会保险,您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并主张相应的经济补偿。 经济赔偿请求。除了上述问题外,您还可以要求公司的经济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损失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等。 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详细了解自己的权益,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适的法律行动。同时,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于后续的法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