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工作了十七年有五年金没缴,因搬家把合同丢了,我怎么才能让公司给我补缴呢?
回答数:694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和相关法规,您有权要求单位给您补缴之前未缴纳的五年的社会保险费用。如果您无法提供原劳动合同或证明,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出具补缴证明,以作为补缴依据。 同时,建议您尽快与单位联系,说明您的情况,并协商解决方案。如果未能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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