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曾与厂方签过劳动合同,但本人也辞工,因工厂差人,受工头恳求,帮忙顶班,因此因工伤了左手手腕,至骨折,现也打了石膏出院回厂,待一个月后复查,可伤势严重,生活不能自理,又无人照顾,我该怎么办,怎么提要求
2025-07-28 01:01首先,您需要了解工伤保险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如果您在工作期间受伤并被认定为工伤,您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其次,您应该向所在地区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相关的医疗证明和证据。如果您的工伤属于职业病,还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 然后,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赔偿请求。这通常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如果单位不支付赔偿,您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如果您无法自行处理此事,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助。律师可以帮助您收集证据,制定合理的赔偿方案,甚至代表您进行诉讼。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程序,避免采取可能违反法律的行为。同时,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