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们好!我谈的女朋友开始说要和我结婚,让我拿钱在她老家买房子(加装修共计我拿了12万),后来因为房产证下来我让加上我的名字,女方不同意,后来她提出不跟我一起了,我想讨回我拿的钱,请问可以不?
2025-08-01 16:02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您已经支付了购房款,并且该款项已用于购买房屋。如果您的女友提出分手并拒绝将房屋登记到您的名下,那么您可以要求退回购房款。 首先,您可以与对方协商退款事宜,但如果没有达成一致,则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提起诉讼。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返还购房款。 申请仲裁。如果您双方同意通过仲裁解决纠纷,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或选择仲裁机构进行调解。 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如当地房管局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