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是否能得到赔偿。我是2010年劳动公司派遣到用人单位的并和用人单位已经签了8年的合同,合同是两年一签的。今年也就是2018年7月到期,用人单位的意思是今年合同到期先不签合同了我先在单位干着以后用不用我在说。请问用人单位这样做合理不,以后要是不用我我能得到赔偿吗?如果能得到赔偿应该是多少。谢谢啦!
19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原雇主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并且合同于2010年到期。然而,您的原雇主现在打算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而是希望您继续工作一段时间后再决定是否续签。 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雇主支付经济补偿金(也称为“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如果您因原雇主的原因而未得到预期的劳动报酬或工作条件,您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具体的金额取决于您的实际损失程度,以及合同中约定的补偿标准。 此外,如果您的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您可以要求雇主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二条规定,如果双方没有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在此情况下,如果您的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您有权要求雇主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适用于一般情况。具体的情况可能需要考虑更多的因素,例如您的具体情况、合同的具体条款等。因此,在做出决定之前,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