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乡带我去吸毒,之后色相勾引不成,多人围堵我,报警并捉了一个,派出所以我可能有精神分裂症为由把人放了,之后老乡指使他人诱惑我吸毒,故技重演没得逞,最后一次派出所参与了,报了警派出所要我按照他们说的录笔录拘留了我,这样认为我会给一大笔钱不进拘留所的,变相达到敲诈我的目的。达不到目的派出所执了法。派出所认为六千元钱少了送到拘留所跟领导耳语一阵,说我有病送医院检查,有没有病全在他们一句话叫我看着办,被拒绝只好拘留了我,现在我向派出所申诉了,请问构成了刑事案件没有,能立案么。
24天前您的描述涉及到严重的犯罪行为和涉嫌的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诈骗、敲诈勒索等。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这些行为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并且您已经被依法拘留。 如果您的情况符合刑事诉讼程序的要求,即有明确的指控或者证据表明您有罪,则应当进行刑事立案调查。但是,需要强调的是,任何案件的处理都应遵循公正、合法的原则,确保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如果您对公安机关的行为有任何不满或质疑,建议及时与相关工作人员沟通交流,寻求合理解决途径。同时,也请您保持冷静,积极配合警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证言,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