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6年4月十日农历三月十四开始动工,于10月17农历八月二十八完工,由于原户主母亲与父亲属于配偶关系,不予补助D级危房改造房款, 父亲户口不在本村子,因工作在林场现退休在家,父亲有自己的户口,房是有儿子所盖,乡政府审计不合格不予补偿,这种情况该如何办理
21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批准。如果您的房屋是您父亲自己建造的,并且符合当地规划和建设要求,那么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应由您父亲享有。 然而,如果您父亲没有获得过相应的审批手续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则可能无法享受任何补偿或补贴。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途径解决问题。 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您认为乡政府的决定不合理,可以向当地政府的上一级机构提出复议请求。 提起诉讼。如果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争议,您还可以选择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遵循当地的法律法规,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同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准确地了解相关法规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