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签订合同施工押金,5万材料保证金,一直没干活。打了收条。
2025-07-24 14:41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对方于2016年10月签订了合同,并支付了施工押金和材料保证金共计5万元。然而,您提到至今未进行实际施工工作。如果您认为该款项属于预付款性质的,则建议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或者向相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该款项属于定金性质,则建议您及时采取措施追回。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提供更多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如转账记录、收据等。同时,为了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建议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具体的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