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买房付全款前,在售楼处交了5万元作为房子选定金,定好几号楼几单元几楼几户为我购买房源,但是在半年后要付剩余款项时却被告知房子已被卖给其他人,请问售楼处这样违法吗?我应该如何维权?
2025-03-08 14:51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服务的关注。关于您的情况,确实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和可能的纠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购房人在支付定金后,开发商应当在一定期限内向购房者交付房屋,并且不得擅自改变已确定的房价或者房价构成中的主要部分。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房屋,则有可能违反合同法的规定。 针对您的具体问题,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与售楼处的所有沟通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的购房协议、付款凭证等。 及时联系售楼处或开发商,明确告知您遇到的问题,并要求其给出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 如协商未果,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维权过程中,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于后续的司法程序。 最后,提醒您在购房过程中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遭受损失。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