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日,我给朋友担保50万,借据没有约定利息,只有借款50万,年月日,借款人签字,担保人签字,2016年11月份,对方起诉让还款本金50万,利息20多万,2016年被借款人给借款人手机录音说有二分利息,让我和担保人和借款人同时还本金和利息,因为当时借据上没有约定利息,我担保人可以拒绝还利息吗?
2024-12-15 12:24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在您的情况下,虽然双方未明确约定利息,但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应视为自然人之间借贷的法定利率,即年利率不超过24%。 因此,在您与借款人之间的纠纷中,您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本金及相应利息,而无需承担超出法定利率范围的利息。同时,如果您认为借款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如“二分利息”)存在欺诈或显失公平的情况,也可以主张撤销该条款。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需结合当地法律法规以及案件具体情况。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意见,请咨询专业的律师。